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怎么看、怎么办、谁来办 职业教育改革重心在哪里?******
职教视野
怎么看 怎么办 谁来办
职业教育改革重心在哪里
2022年12月27日,教育部召开的年度最后一次新闻发布会是关于职业教育。这一年有关职业教育的政策利好层出不穷。重磅政策如,2022年5月1日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当天的新闻发布会,就是对《意见》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今年新修订的职教法将职业教育改革实践经验上升到立法层面,再次出台的《意见》,实际上就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前几年的几个重磅文件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总结,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着力破解一些长期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作如上表述。
《意见》主要解决什么问题?陈子季介绍,《意见》要解决“三大”问题:发展理念问题,即如何看职业教育;发展路径问题,即如何干职业教育;主体责任问题,谁来干职业教育。
“《意见》破除了‘矮化’‘窄化’职业教育的传统认知,直击改革实践中的难点痛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观点、新判断,极具理论与实践价值。” 陈子季说。
职业教育,怎么看?不是“低层次教育”更不是“淘汰教育”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实现了从“层次”到“类型”的重大突破,以法律的形式给职业教育明确了地位。
《意见》也明确指出,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人为本、能力为重、质量为要、守正创新,建立健全多形式衔接、多通道成长、可持续发展的梯度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推动职普协调发展、相互融通,让不同禀赋和需要的学生能够多次选择、多样化成才。
“职业教育不是‘终结教育’,也不是‘低层次教育’,更不是‘淘汰教育’,而是特色鲜明的一种教育类型,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既可以升学,也可以就业,还可以先就业再升学,最大程度地拓宽学生多样化、多途径成长成才的通道。”新闻发布会上,陈子季开门见山地就职业教育的发展理念问题进行了如此表述。
在社会,职业教育一度被认为“低人一等”,吸引力不足。《意见》明确表示,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为此,陈子季介绍了《意见》中提出的具体举措:优化职业学校和专业结构布局,建设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探索发展综合高中,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同时支持高水平大学参与职业教育改革;推动中高职贯通衔接培养,支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五年一贯制办学,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与职业本科教育的衔接培养;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进一步扩大应用型本科学校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规模,由各地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中统筹安排招生计划。
“打通高职毕业生升学深造渠道,完善本科学校招收具有工作经历的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专门办法,建立符合职业学校学生特点的专升本考试办法和培养方式。”陈子季说。
下一步的路线图更为清晰。陈子季提到要持续拓展技术技能人才的成长空间,同时支持地方进一步创新。比如,支持高水平大学联合重点行业企业招收在生产一线有一定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高职毕业生,以校企合作项目制方式培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要为不同阶段、不同教育类型设计转换通道,让学生能够根据兴趣、能力和自身发展情况在就业和升学中实现多次选择,也给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再学习、再提升的机会。”陈子季说。
职业教育,怎么办?“三融”是指导思想,也是改革路径
《意见》指出,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提升职业学校关键能力为基础,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推动职普融通为关键,以科教融汇为新方向,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有序有效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
“三融”改革指导思想,也是下一步职业教育改革的路径。“职业教育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和应用。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是职业教育改革的主要动力。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在于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 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司长欧晓理说。
欧晓理介绍说,目前,全国已有21个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被认定,各地培育了4600多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一大批行业组织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产教融合工作,已经初步形成了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产教融合推进机制。
“产教融合是现代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也是最大优势,更是改革的难点与重点。”陈子季表示,《意见》直面产教融合中的堵点问题,坚持系统思维,提出了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制度设计,将职业教育与行业进步、产业转型、区域发展捆绑在一起,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良性互动机制,破解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匹配度不高等问题。
怎么做好产教融合?《意见》给出了明确的方向。陈子季将其概括为“两翼”,即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改革的载体。一方面,支持省级人民政府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产教联合体,成立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实行实体化运作,集聚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要素,有效推动各类主体深度参与职业教育。
另一方面,优先选择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校、职业学校牵头,组建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跨区域产教融合共同体,汇聚产教资源,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面向行业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为行业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支撑。
职业教育,谁来办?办学主体由“单一”转向“多元”
“职业教育不能简单理解为职业学校办的教育。”陈子季强调职业教育的改革涉及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彻底扭转职业教育质量不高、吸引力不强等问题,既要近期中期远期相结合,也要统筹考虑宏观中观微观,还要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组织制度优势。
《意见》称,构建央地互动、区域联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的发展机制,鼓励支持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上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示范引领,形成制度供给充分、条件保障有力、产教深度融合的良好生态。
在陈子季看来,这次《意见》将改革的基座落在区域性、行业性的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四梁八柱”就是产教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通过开辟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试验田,构建央地良性互动、协同推进有效机制,最终把职业教育升级为促进国际产能合作、提升教育国际影响、服务国家外交大局的战略资源。
部分职业院校展开了先锋探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校长许建领介绍,学校研制推广“深圳协议”国际专业认证标准,为世界职业教育事业贡献“中国方案”。研制面向职业教育中、高、本科各层级的“深圳协议”专业认证体系,推广基于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的高质量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微证书、国际课程学分,构建职业教育国际认证体系的“中国方案”。
部分企业也率先行动。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在轨道交通装备行业率先牵头建立产教融合共同体,探索新机制、新模式,为轨道交通装备行业“数字化、高端化、多极化、国际化、协同化”发展,提供充分高效的技术、人才支撑。
陈子季介绍,下一步,教育部将从点、线、面三个方面抓落实。即点上突破,支持有基础、有意愿的地方先行示范,打造样板。此外,线上提升,围绕办学能力的关键条线,推出一批关键政策和重点项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用好《意见》的政策红利。
据此,2023年年初,教育部先选择10个左右省份,建立部省协同推进机制,“一省一案”编制落实方案,“一省一策”给予差异化支持,“一省一台账”逐项推动落实,同时,梳理经验、总结规律,形成区域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工具箱”并推广应用。
“职业教育改革涉及管理层级多、部门多、主体多,一些内容触及体制机制改革,牵扯面广、阻力较大,难以形成改革发展合力,这确实是多年来职业教育发展的老大难问题。”陈子季说,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意见》从创新管理体制、完善投入机制、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入手开出了“药方”。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杨洁 来源:中国青年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