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两代流行的马面裙,有哪些特点?******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记者 上官云)近年来,“国潮文化”逐渐兴起,汉服成为很多年轻人的“心头好”。从精美的纹饰到到精致的款式,汉服凭借丰厚的文化内涵,在当下依旧焕发着光彩,也是社交平台上的热门话题。
何谓“汉服”?汉服有哪些款式?南通大学副教授曹喆表示,周代至汉代的衣裳多是宽衣大袖,右衽与褒衣大袖是汉服区别于胡服的主要特征。另外,明代有月华裙、凤尾裙、百褶裙等裙式,如今人们比较熟悉的“马面裙”,是明清两朝最流行的裙子之一。明中期以后流行一种称为马尾裙的衬裙。
款式与功能
精美的汉服,无疑是许多传统文化爱好者的宠儿。
曹喆介绍,“汉”字本意是天河,汉朝建国时以此作为国号,原先的华夏族也就被称为汉族。中国历史悠久,几千年来,汉服经历了多次胡汉融合。
因此,汉服来源多样,形成了款式极其丰富的汉服系统,这恰恰是历史积淀的结果。可以说,汉服是一个服饰系统,不是一种风格或类型。
如果按功能分类,汉服有祭服、朝服、公服、常服、燕服等,类似于今天的大礼服、小礼服、工作服和休闲服的分类方法。
按款式分类,则有深衣、袍、衣裳、襦裙等等。古代典章制度还按照礼仪和官级对服饰分类。研究者通常依据研究目的确定使用哪种汉服分类法。
不过,为了便于研究,可以把汉服归为三种基本款式,分别是衣裳制、深衣制和袍服制。因色彩、长短、宽窄、纹样、配饰等不同,这三种基本款式有很多变体。
汉服的“衣裳制”
《周易•系辞》有云:“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
曹喆说,从商代出土的人物造型玉器可以粗略看出,当时贵族是“上衣下裳”的着装。衣裳有可能是汉服最早的普遍使用的类型。
穿在上身的称为衣,穿在下身的是裳。大礼服往往都是衣裳制。如冕服采用的是衣裳制,不同朝代的冕服在冕冠、图案、尺寸以及颜色等细节上略有区别。
在一些重要场合,士人也穿上衣下裳。曹喆说,《礼记》记载,士人接受冠礼时头戴爵弁,穿纁(浅红色)裳。
周代至汉代的衣裳都是宽衣大袖,这也是汉服区别于胡服的主要特征之一。胡汉文化交融过程中,汉人衣裳出现收窄变短的款式。
早期的汉服款式相对较为单一。慢慢地,汉服款式越来越多,出现了襦裙(袄、衫)、袍、袴褶、半袖等,衣裳有宽有窄,领子有交领、圆领、立领等,装饰纹样更是几乎不计其数。
所以,曹喆认为,要总结汉服特征,大致可以这么判断:汉服具有符合汉文化、礼仪要求,且符合中国人审美需求的特征。
明清流行马面裙
对古代服饰研究者来说,古代典籍、绘画等记录的题材大多数关于“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如官服、贵族服饰等相对比较详细,出土的壁画和实物也多来自皇室或贵族墓葬。
曹喆表示,相较而言,明朝留下的小说、笔记、绘画以及实物资料较为丰富,比较有利于人们了解明代百姓的穿衣情况。
明代织造业发达,彼时江南是丝绸的织造中心,可以织造各种高级面料。明晚期,流行轻薄面料,据范濂《云间据目抄》所记,明代面料样式多样,不可胜数。明代晚期的老百姓只要经济条件允许,基本是爱怎么穿就怎么穿。
男装主要有贴里、道袍、直掇、程子衣等。《云间据目抄》中提到男人都穿“细练褶”,这是从元代辫线袄演变出来的一种袍衫,上身和下裙在腰间缝合,裙腰下有褶。
此外,明代女装主要有衫、袄、褙子、比甲及裙子等。弘治年间妇女衫、袄很短,仅掩至裙腰,发髻不高。嘉靖初年,衣衫大至膝,裙短褶多,发髻很高。
明代男女都使用一种衬裙,使用马尾织成,称为马尾裙,它能把外裙撑开,人显得宽大。此外也流行裙袄,袄用大袖圆领,裙用马面裙。
明代有月华裙、凤尾裙、百褶裙等裙式。可以这么说,马面裙是明清两朝最流行的裙子之一。一般来说,马面裙一周有四个裙门,两两相叠,两侧有褶,正面没有褶。
明代服饰样式和风格多样,部分服饰一直沿用到清末。戏剧用明式服装的传统一直流行到现在。明初时,一般老百姓的婚礼可以用九品官的服装作为婚礼服,新郎也称新郎官或新官人。
汉服是文化的直观体现
一般情况下,穿着者传达服饰的意义主要包括个性(品味)暗示和身份(职业)暗示两方面。
曹喆提到,中国人对“意义”非常重视,“以符号的方式表达含义是我们的文化传统。器物上的纹饰基本都是符号,体现了趋吉避凶的含义,服饰上的纹样更是难有例外”。
女式汉服上使用频率最高的纹样是牡丹、蝴蝶、凤凰等纹样,男式汉服使用频率最高的纹样则是寿纹、云纹、回纹等。
此外,汉服纹样往往将各种吉祥含义的纹样凑到一起,如一幅画面同时有寿桃、蝴蝶、蝙蝠、如意等图案。以象征婚姻美满的纹样为例,有和合二仙、凤穿牡丹、蝶恋花、并蒂莲等。
汉服和礼仪密切相关。服饰礼仪展示的是服饰规范,与社会秩序、道德修养、物质生活等内容有关。《周礼》记载了五礼: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
《礼记·王制》则总结了社会生活的六种礼仪:冠、婚、丧、祭、乡、相见。无论哪种礼仪场合,都对服饰有规范要求。时至今日,人们在正式场合按照礼节穿衣的传统依旧留存。
很多人都在不知不觉中参与了服饰的设计。比如穿衣服的时候,要考虑到服装如何搭配,这个过程,实际就是服装设计过程的一部分。
“中国人教育孩子,要求‘形端表正’,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正衣冠’,即衣服和帽子要穿戴端正,外表清洁整肃,内心同样要纯净正派。”曹喆表示,汉服是文化的直观体现,反映出穿着者的文化取向或者归属,服装和人的精神面貌联系甚为紧密。(完)
广西:十项举措服务1400多万农民工****** 随着2023年春节临近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调整,广西农民工迎来返乡潮。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2部门部署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采取十项有力举措,服务1400多万农民工。 送关怀慰问。开展走访慰问农民工活动,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工群体的关心关爱,为留岗农民工组织文艺联欢、集体过年、发放年货等“送温暖”活动。要求各地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村两委干部与未返乡的农民工联络1次,了解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充分发挥好驻外劳务服务站、工会帮扶服务中心职能,结合农民工需求提供便利暖心服务。 送出行保障。优化返乡服务,不再对返乡农民工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通农民工集中购买汽车票、火车票绿色通道,设置志愿服务工作点,为有需要的大龄农民工在购票乘车、搬运行李等方面提供帮助。春节前,为农民工务工较为集中的地区开通直通列车、专车,在农民工自驾车返乡沿途集中地设立志愿服务点开展志愿服务,引导广大农民工平安有序返乡。春节后,加大“点对点”送工服务力度,为目的地集中、成规模成批次的农民工外出务工开通“家门到车门、车门到厂门”送工绿色直通车,预计超过10万农民工享受“点对点”送工服务。 送社保帮扶。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社保补贴、带动就业补贴、创业补贴等政策,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推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留工补助“免申即享”,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即申即享”,推进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直补快办”。 送就业服务。利用好农民工返乡契机,深入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开展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组织“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活动,通过远程招聘、直播带岗、大篷车送岗等形式,举办产业专场、行业专场、园区专场招聘活动。各市每周至少要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深化粤桂、桂深劳务协作,推进粤桂协作共建“一县一企”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基地,帮助农民工和脱贫人口实现就业。 送工作岗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动联系企业提出招工就业岗位需求,加大岗位信息归集投放力度,分类实现工作岗位靶向推送,对于有愿意在当地就业的返乡农民工,充分利用现有工业园区、农民工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帮扶车间等载体予以安置;符合条件的,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就业,保持全区公益性岗位总体稳定。以工代赈投资项目,优先安置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就近务工增收。 送技能培训。鼓励农民工利用返乡闲暇时间提升技能水平,支持各地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实际将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大力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引导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群体参加技能培训。持续深化“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建设,举办“八桂系列”劳务品牌3+N专项赛,引导农民工参加劳务品牌标准化培训。预计2023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次,开展“八桂系列”劳务品牌相关培训9万人次。 送健康服务。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提高农民工健康防护意识,为农民工疫苗接种等提供便利,对于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协调医疗机构提供上门服务。做好返乡农民工健康监测服务和重点地区农民工职业病摸底工作,开展农民工义诊等活动,为农民工免费发放口罩、消毒液、防疫药品包等防疫用品。 送权益保障。严格落实“三个严禁”和“一金七制度”,完善根治欠薪源头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涉嫌欠薪线索数量“去存量、减增量、防变量”。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责。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依法公开曝光,对恶意欠薪企业及其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确保不出现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提升劳动关系管理和服务水平。常态化开展“加强争议预防服务千家企业”活动,提升争议预防效果。 送文化娱乐。全区3个美术馆、115个公共图书馆、124个文化馆、235个博物馆(纪念馆)、117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面向农民工免费开放。有针对性地开发、开放一批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举办面向农民工的群众文化活动。 送关爱帮扶。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持续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将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开展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走访慰问,对于有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家庭提供关爱帮扶措施。(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仕兴、王瑾雯)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盈彩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