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新春走基层)电力“新兵”的元宵节:从“社会小白”到“电力守护者”******
中新网晋中2月3日电 题:电力“新兵”的元宵节:从“社会小白”到“电力守护者”
作者 高雨晴 张博然 冀一鸣
“小元,元宵节快到了,这时候千万不能松懈,咱们再进行一次特巡工作。”“好的,师父,马上就来。”临近元宵节,值长王时光带着刚入职的新员工元淑媛走进设备区,开展特巡工作。
从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到一名电力守护者,面对新环境、新群体、新挑战,元淑媛即将在国网山西超高压变电公司1000千伏特高压洪善站度过一个不一样的元宵节。自大年三十起,他们就一直坚守在工作岗位,至今已连续工作半个月。
1000千伏特高压洪善变电站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洪善镇北长寿村,于2017年8月14日正式投入运行。该站作为1000千伏榆横-晋中-潍坊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的中间变电站,是华北特高压交直流主网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了“晋电外送”的重要通道之一。
往年元宵节,元淑媛都是和父母、朋友一起度过,“入职后第一年的元宵节就在站里度过,心里感到很期待”。
“工作十几年,在站里过节对我们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了。”王时光指着眼前的设备说:“小元,你看看眼前的这些设备,想象我们同医生一样,在保电的关键阶段,对站内设备进行最后一次全面体检,好比家里的大扫除,做好保供专项巡查工作,是为了千家万户能够过上一个明亮温暖的幸福年。”
站长王亚文一如往常坚守岗位,在特巡班前会上,他介绍,目前正处于迎峰度冬和两节保电关键期,面对近期出现的雨雪天气,“我们已提前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相应的防寒、防冻、防风应急演练,保障电力主网在极寒天气下的安全稳定运行。”
于是,元淑媛和师父王时光拿着铁锹、铲雪车和扫帚走进站区,对前不久的大雪现场设备覆雪覆冰情况、GIS母线伸缩节以及室外箱柜加热驱潮等装置进行检查,并对500千伏一期、二期断路器水平布置盆式绝缘子法兰对接面的积雪进行清理。
手指头、脚趾头快被冻僵,呼出的热气形成小水珠挂在睫毛上,元淑媛心里感到十分困惑:“师父,等太阳出来雪慢慢化了就好了,为什么还要扫雪呢?”
“雪化了有可能顺着螺纹的缝隙破坏法兰的密封,造成漏气,严重了有可能对设备造成更大的伤害,还得停电处理,所以,能让大家在特殊时期放心用电,得靠我们每一个变电人认真负责去实现。”王时光语重心长地说。
为了保障节日期间可靠供电,洪善站启动防寒防冻特巡预案,加强站内设备的特殊巡视和红外测温的力度。同时组织运维人员对站内1000千伏主变、高抗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对断路器加热器、保护小室、蓄电池室、消防泵房加热装置进行检查,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元宵佳节,元淑媛和站内值守的工作人员依旧会坚守岗位,紧盯监控大屏的报文信息,依次检查每台主变、高抗的油色谱在线的数据是否正确,照旧干着重复性的工作。
“作为一名青年员工,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为守护万家灯火贡献属于自己的力量,让我倍感自豪。”元淑媛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